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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九个严禁、九个一律”换届纪律(一)
2016-11-04 10:35:11 字号:

  1、严禁拉帮结派,对搞团团伙伙、结党营私的,一律给予纪律处分。2、严禁拉票贿选,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、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,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,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,贿选的依法处理。3、严禁买官卖官,对以谋取职务调整、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,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,并依纪依法处理。

 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区换届工作进行监督,如您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,可拨打:区委组织部举报电话:0730-12380,区纪委举报电话:0730-12388

来源:

编辑:何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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